
天津出租行业实施月检 不合格车辆依法处罚
6月3日起,天津市出租汽车行业将对全市3.2万辆出租车统一实施企业月检制度。今后,月检合格的出租车将统一在前风挡右下角张贴月检标志,月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,对不按规定进行月检的出租车经营企业或逾期仍不合格的车辆,客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教育处罚。
据了解,首次月检从6月3日开始至6月8日结束,各出租车经营企业的驾驶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月检。月检的主要内容包括:出租车内私设烟缸拆除情况;新版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标准手册发放情况;出租车车辆清洁情况;新更换的出租车白色座套使用情况。月检制度实施后,本市各出租车经营企业每月应定期定点组织车辆进行月检,市客管办将对各出租车经营企业的月检进行现场督查。